最近有一則新聞,就是網路紅人"谷阿莫"疑似違反了製作權法而被片商控告。在這之前谷阿莫製作了許多"X分鐘看完一部電影"的電影心得短片在網路上非常走紅。老實說看過幾次谷阿莫嘲諷式的影片後,我就幾乎沒有再看過任何一部谷阿莫的短片了,只是最近看到了新聞,讓我又去看了好幾個他製作的"X分鐘看完一部電影"短片。還有他自己的針對被控告的聲明影片。讓我有一點感想。
第一,他的聲明影片其實拍的不錯,論點也不算薄弱,沒有強詞奪理的在幫自己辯解,我個人認為比反年金改革的論點強太多了。建議大家可以看一下: 聲明影片。
第二,你如果有看過谷阿莫的心得影片,你會發現他的言論,除了故意有點誇張的語調之外,其實沒有大問題,就是直白地說一下劇情,再串一些低級的髒話跟形容詞,真要說低級康納秀,也很多低級橋段。(拿康納秀來比真是太抬舉谷阿莫了XD)
第三,片商是以侵犯著作權來控告谷阿莫。主要是他的影片有未在台灣上映電影的片段,還沒有在台灣上映與販售的影片,他是如何得到這些影片做編輯,甚至是看完整部電影呢?這些是"違反著作權"的重點。我想也是法庭上攻防的要點。
我是認為只有第三點,在法律上會有疑慮谷阿莫會站不註腳。但是就他心得的內容來說,我覺得應該構不成犯罪。你可以在網路上幹爛電影,爛影片,爛音樂,幹部落客、直播主、Youtuber趁機出來幹譙谷阿莫騙流量跟曝光很賤。幹就算了,難道分享觀後心得與討論電影劇情(據透、爆雷)的網友,也有被片商告的風險呢?
我想明眼人都知道,片商是因為"谷阿莫有百萬名追蹤者,被他幹過的影片會影響票房"剛好片商的電影被谷阿莫幹爆了。所以才要向谷阿莫求償。這才是事情的重點。這也是複雜的地方。如果因為在網路上批評嘲諷某個電影是犯罪的,那...刺陵的片商不是要告上百萬人了? XD
看過谷阿莫的聲明影片之後,他在影片裡面有提到二次創作的權利。在下我的想法是這樣子的:
對某個作品的二次創作,應該是出自於對該作品的喜歡與熱情,二次創作的本意在我眼中應該是延續原作品的價值,而且是正向的。你喜歡它,願意為它花時間延續對它的熱愛,甚至是延續到日常生活中,這才是二次創作吧?你討厭這部電影,覺得不做一個影片來幹爆它太對不起自己就算了,或者是幹爆電影的短片點擊很高,所以要做專門帶髒話幹爆電影的短片?我認為這都不是二次創作。這只是一種迎合市場(點擊率)的"表演"。
我最近迷上了一個日本RPG遊戲,叫做女神異聞錄5(PERSONA 5),遊戲還在進行中,心得之後再寫。我很喜歡這個遊戲,除了劇情之外它的音樂也非常棒。不只是我喜歡,太太跟女兒都會跟著哼著幾首主要的旋律,於是我上網蒐集了素材做了以下的影片 (手機請點我看),表示我對P5的熱愛,我想這才是二次創作。
結論:與其追蹤低級帶髒話幹爆嘲諷的影片,不如我來推薦幾個youtuber的頻道: 囧星人、阿滴、啾啾鞋 。這些有深度、有幽默又不會假掰。我看了啾啾鞋的有關台灣海盜的影片,真的覺得超精彩,應該拍成史詩電影。
電影類的你可以看誰不重要、超粒方。一個電影的預告就可以看得出頻道主蒐集資料的用心、還有解說的調理、對電影的熱愛,會讓你更喜歡某部電影,像是看了誰不重要有關普羅米修斯的專題,我才發現原來這部電整這樣有深度。
好了,我嘴完了。PS4要開機了。
願上帝阿拉菩薩原力與你同在。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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