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2016/12/22 20:40處理結束]
今天晚上,我與岳父回到店裡面
接待我的小姐(不是一開始那位)
稍微花了一點時間
換了一台新的手機給我們。
原本我們就不想再追究其他事情
所以這結局也算圓滿。
但是我真的覺得
原本沒有外觀損傷手機
送修後卻出現損傷
這點非常弔詭。
不管是對客戶
還是對門市自己的權益
我建議都應該要去查清楚。
想知道事情始末可以按繼續閱讀看:
[以下為舊資訊]
在月初的時候我岳父在"台灣大哥大-台中西區美村直營門市",續搭配手機的合約,手機拿回家使用約數天後發現,在接收話時會有異常,就是打得出去接的起來,但是聽不到聲音。於是就把手機拿回原門市,原本岳父是想說拿到瑕疵品了,希望能回去貼錢換一台其他品牌的手機,門市小姐告知:"公司規定無法直接退換貨,要走公司的流程送到維修單位做檢測",於是門市的小姐與岳父在共同檢查過外觀無異常後,就將手機後送回他們的維修單位了。沒想到過幾天之後,維修的單位打電話給我岳父說:由於手機外觀有明顯的損傷,所以判定是人為因素,不符合保固範圍。
只要是正常人都不太能接受這種說法,當然我的岳父也在電話中跟維修單位明確表示,但是維修單位只說會再確認。後來,一開始接待我岳父的門市小姐有主動向我岳父聯繫。岳父也有跑回門市溝通。至少2~3次,跟他們通電話應該也好幾通。
從12/8 ~ 12/20為止
這過程中岳父的心情,時間的損失不說了
岳父還幫我們帶小孩,平常很辛勞
我也很難過老人家為了一台手機這樣子奔波
這台手機還是岳父要買給岳母用的。
本來高興的兩個老人家,被弄得烏煙瘴氣。
昨天12/21我與太太代表岳父到
"台灣大哥大-台中西區美村直營門市" 了解與溝通。
當初接待的小姐也有出面說明
也很明白的說 :
"手機送過去之前沒有損傷,不知道為何到維修單位之後就有損傷"
其實這中間幾個的不合理的細節岳父本來是要追究的
但是我跟太太都沒有再追究下去。
例如:
- 維修單位跟門市說的檢測完成與送還時間明顯不相符。
- 聽不到聲音,檢測說是麥克風有問題
(應該是聽筒吧?還是手機行的專業術語這是一體的?) - 岳父說有看到有文件上有人冒用他的名義簽名
(這點不確定,如果是岳父看錯,我先道歉,如果真的有是偽造文書)
後來我跟門市溝通,其實問題不複雜:
就是我送一隻手機來檢測 ,有確認過上面是沒有外觀損傷的,結果送過去維修單位 ,上面卻出現外觀損傷了。
我們甚至是要在同一家門市再貼補費用換購另一台手機。很多細節就算了,能讓老人家安心就足夠了。
到目前為止我都還是相信,門市的存在是幫客戶解決問題的。
門市也承諾我們今天(2016/12/22) 會處理好,先不論為何還要多等一天
我現在只希望能夠圓滿落幕。
待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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